一、崗位職責:
1.負責對行業(yè)公司、直屬單位經營者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審計工作;
2.負責對行業(yè)公司、直屬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的任
中審計、離任審計工作;
3.負責集團及上級有關部門部署的專項審計工作;
4.負責配合、協(xié)調上級有關部門審計檢查工作;
5.負責審計項目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;
6.負責審計證據的收集與調查取證工作,做好審計記
錄,并向主審提交審計工作底稿,對審計發(fā)現(xiàn)的重大問題,按照規(guī)定程序流程及時上報;
7.負責審計項目資料的立卷、收集、整理、歸檔工作;
8.負責各項審計管理信息匯總及上報的工作;
9.負責各項審計問題整改督導檢查工作;
10.負責系統(tǒng)內部審計人員的業(yè)務培訓、后續(xù)教育具體
事務性工作;
11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崗位要求
1.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(審計、會計相關專業(yè)),35周歲及以下;
2.具有審計、財務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,審計、會計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注冊會計師(CPA)、國際注冊審計師(CIA)資格,熟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審計準則,能夠熟練運用辦公軟件;
3.具有履職必需的專業(yè)知識和技能,良好的溝通能力、分析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,具有責任心和認真嚴謹?shù)墓ぷ鲬B(tài)度;
4.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、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以及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和社會公德,遵紀守法、品行端正;
5.遵規(guī)守紀,有管控意識、底線思維,有較強的學習能力、溝通表達能力、執(zhí)行力和承壓能力,作風嚴謹;
6.愛崗敬業(yè)、樂于奉獻,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;
7.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的,受到誡勉、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,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,曾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,與集團本部在冊人員存在親屬關系的,不得報名應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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