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與要求:
1. 開展個案、小組、活動、情緒疏導等工作。
2. 配合中心主任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。
任職能力要求:
1.具有老年人及殘疾人等工作經驗優(yōu)先考慮。
2.持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優(yōu)先。
3.尊重服務對象的自決權、隱私權、知情權,保護其利益,接
納服務對象。
4.能運用專業(yè)方法和技巧,為用人單位解決服務對象的實際問
題,為相關工作出謀劃策。
5.熱愛社會工作,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敬業(yè)精神,遵守職業(yè)操守
及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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